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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0日 星期六

《新聞記錄》兆豐金涉洗錢,美重罰57億。


  2016-08-20 03:04:53 經濟日報 記者夏淑賢/台北報導。

  兆豐金旗下兆豐銀行驚傳紐約分行昨(19)日遭美國紐約金融廳以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BSA/AML)相關規定為由,重罰1.8億美元,約當新台幣57億元,創下台灣金融業在海外遭罰金額最高紀錄,兆豐銀與母公司兆豐金今年獲利將因這筆鉅額罰金遭嚴重侵蝕,吃掉前七月三分之一的獲利。

  此外,紐約當局處分兆豐銀紐約分行以罰款為主,業務行為則沒有受限,因此應不致影響央行委任相關業務的正常運作。

  剛上任的兆豐金董座徐光曦在台北時間16日上任後,17日就趕赴紐約坐鎮處理,預定下周返台。兆豐銀表示,兆豐銀與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簡稱DFS)簽署書面協議,依協議將委請由DFS指定的法遵顧問負責監督及協助改善紐約分行法令遵循功能,另聘由DFS指定專家進駐紐約分行檢視過去三年交易,及繳交1.8億美元罰金。

美國紐約金融廳對兆豐銀的懲處,是以兆豐銀紐約分行在發生有客戶匯款進入該行帳戶失敗導致退匯,卻沒有將退匯狀況申報,有不符合其法令、不尊重當地法規情事,因而採取連續罰,也就是將每一筆查到退匯沒有申報的交易罰款累加,並且相關查核報告經過一年才出爐,7月與兆豐銀開始積極談判處分內容,罰金經過協商昨天拍板。

  兆豐金、銀總經理吳漢卿昨天表示,相關協議確定後,台北由他簽署再轉紐約呈交主管機關,罰金並將於十天內繳交,8月即會認列。紐約分行一年約賺2,500萬美元,昨天的罰金相當於七年兩個多月的獲利,至於兆豐銀內部將對紐約分行相關主管如何處分,吳漢卿則是表示要待董事長徐光曦回台處理。

  由於此案是在2015年初查核,今年初紐約金融廳出具檢查報告,事件持續已有一段時間,財政部公股與金管會均事先接獲兆豐銀報告,掌握進度。7月間紐約當局決定重罰,且最終罰款兆豐銀須在當地時間17日回報,財政部要求徐光曦必須最晚16日交接上任兆豐金銀董座。


  如果個股或是銀行機構三天兩頭就有這樣的消息出現,讓投資人心驚膽跳。個人認為投資者不應該去測試自己的心臟耐壓能力,這是沒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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