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8日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即時報導。
生產「東亞」燈具的上市公司中國電器(1611)爆發前董座周麗真、前總經理張志偉涉掏空公司資產,台北地檢署今指揮台北市調處搜索公司住家等處,並約談周、張等10人,晚間移送北檢複訊。全案朝違反商業會計法、證交法背信、侵佔等罪嫌方向偵辦。
過沒幾天,原本中國電器100%持股的子公司GLI,被兩人用現金增資發行750萬美金新股,但中國電器不認股,反而CLS公司去認股,於是GLI公司股份被稀釋,只剩下40%股權,這樣就免跟中國電器合併財報。
張志偉藉此用GLI公司高價購買私人投資公司的股票,把錢私吞進口袋。 去年6月29日遭市調處約談的對象,包括中電董座周麗真、前總經理張志偉、前副總經理董顯元及現任副總經理兼發言人翁芳裕等11名中高階經理人。
這風險算是經營誠信問題吧。
這種問題防不勝防,唯一能將這個風險降到最低,又不退出市場的方法就是盡量的廣泛分散,稀釋風險。當然直接選擇市場型ETF,是個快速又有效的捷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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