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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4日 星期六

ETF基本要素(一):ETF的特徵(上)。


  
  這系列是緊接在《ETF簡介》系列後面的,我們將會知道ETF眾多特徵重要的部份,以及突顯它們重要和引人注目的重點。如果朋友你打算以ETF為投資工具來進行投資理財,那這系列對你來說可能是重要的。

  首先我們要知道ETF有九個重要的特徵,嗯,就是九陰真經。好像有點冷,好吧!先把這九大特徵列出來吧:

  1. 高度多元化。 
  2. 與股票類似的可交易性。 
  3. 高度透明化。 
  4. 即時的接觸揭露。 
  5. 傳遞市場表現績效。 
  6. 節稅。 
  7. 滿倉投資。 
  8. 始終如一的管理(連續管理)。 
  9. 開銷很低(成本低廉)。 


  一、高度多元化:

  ETF也許看起來像股票,但更多方面是更接近共同基金的。與共同基金最相似的地方就是有高度多樣性的本質,就是將幾百檔甚至幾千檔股票組合到一種投資中,例如:臺灣50ETF(0050)就是有50種証券組成,全世界股票ETF(VT)則有7600檔股票所構成。

  一支ETF可以提供在特定市場中極為多樣性的投資,這也意謂ETF擁有與共同基金一樣的特徵,就是將單檔股票相關的投資特定風險降至最低。簡單的說,ETF比較不存在個股的特定風險,例如:經營不善、經營誠信之類,甚至個股會有下市倒閉的可能風險,對一個廣泛分散持股的ETF而言,可以說是不存在這些個股特定風險的。

  這個優勢非常的重要,因為它保護了投資組合免於重大的損失,也就是竹軒常講的:「個股風險,值得你要冒嗎?」,我們可以舉2016年的例子,如:勝華(2384)因經營不善倒閉下市,樂陞(3662)因誠信不良,導致投資人嚴重損失、葡萄王(1707)除了食安誠信問題,可能還捲入家族派系之爭等等,無論如何都讓外部投資人承受莫大的損失。

  根據研究資料顯示,當一個投資組合持有15-30檔股票時,多樣性的優勢開始出現,也就是說將會開始降低特定風險(例如:個股風險),使組合趨近於只剩下市場風險。

  那我們可以自行持有15檔股票以上來形成一個投資組合嗎?當然可以!但「價值之父」班傑明·葛拉漢(Benjamin Graham)及許多專家認為一個人最多只能持有15檔証券,超過這個數字,那不是投資人的精神與體力可以負擔的;最白的說,在許多專家的觀點上,你最多只能細細呵護15顆雞蛋而已,一但超過15顆雞蛋,就算是大母雞也會疲於奔命,而且不見得會有正比的效果。


威廉·伯恩斯坦(William Bernstein)

  威廉·伯恩斯坦(William Bernstein)更在其著作《投資金律》指出:「投資者如果自己持有15檔股票30年,也有30%機率是會賠錢的(或是輸給市場)。」因此 威廉·伯恩斯坦(William Bernstein)結論是:買一檔經營良好的指數ETF,持有整個市場。

  當然我們要知道的是ETF提供的是「最佳組合」,而非「最賺錢組合」;因此重押個股或是單一產業,的確有可能會讓投資者賺上大錢,但肯定沒辦法讓投資人所面對的風險降低,甚至是拉高風險。一檔市場型指數ETF,目的的是降低風險,盡量使組合避開特定風險。

  因此我們在第一個特徵可以看到,ETF與個股的不同處是:

  1. 個股必須迎接特定風險與市場風險(包含:系統性經濟風險)。 
  2. 指數型ETF則是迎接市場風險(包含:系統性經濟風險),避開特定風險。 


  講白點就是像2008年這種系統性風險,ETF是避不開的,但我們知道景氣會循環,有回來的一天,也就是均數回歸。但特定風險則未必會回歸,倒閉就變成壁紙,那稱之為投入成本歸零。


  二、與股票類似的可交易性:

  動能交易者(短線交易者)認可ETF的地方:與交易所的股票一樣,可以即時交易。共同基金對於股東的交易限制有很多,但ETF卻沒有。ETF在一般投資者眼中,就竹軒對股票社群和日常生活朋友觀察中,都把ETF當成一檔股票來看待,而非一檔基金。例如:臺灣50ETF(0050),許多朋友認為它是股票,而非指數型基金。

  對於ETF為什麼要有這種設計?目的是與股票進行針鋒相對的競爭,並且吸引新的管理資產,及為ETF供應商和証券交易所帶來收入,這也可以看出來為什麼臺灣証交所開始大力推銷ETF?要搶救交易量,增加國家的稅收。

  這個特徵也許會讓許多投資人偏離指數型ETF的原始目的,利用與股票一樣的可交易性,在市場上短線操作買賣。但不可否認的,它為投資人帶來便利性,可以讓投資人隨時買入想要持有的市場基金。這點共同基金是辦不到,並且ETF沒有最低金額限制,共同基金則有最低金額限制,例如:每次至少要3000元等等。


  三、高度透明化:

  基金所持的証券股份透明度,適當成本的評估,並投資最合適,這三點是ETF的基本要素。共同基金(或稱為主動基金)是無法提供令人滿意的透明度之外,就連資訊的公開成度也是遠遠不如ETF的。ETF的股東可以每天審查ETF的持股狀況,但共同基金就沒辦法讓股東每天審查。

  因為公開透明,ETF的股東可以十分信任與瞭解這檔基金的組合與風險,甚至關於ETF的開支費用也可以隨時的追蹤和記錄,可以知道自己的錢用在何處;這點共同基金是辦不到的,共同基金許多費用總是遮遮掩掩不敢讓股東或是外部人知道。

  另外一提,臺灣有個現象就是許多朋友會去追蹤達人和專家的持股,而這些達人也常說要組一個自己的ETF(事實上僅只是投資組合)。也許達人是真的每個月都會在自己的粉絲網頁或是部落格公開持股標的,那讀者粉絲參考。但就這樣的透明度就足夠了嗎?這些高手何時買入?佔投資組合比多少?何時賣出?為何賣出?買入賣出理由?等等諸如此類,都是不具備即時透明度的,也就是說讀者粉絲是無法天天查閱,隨時追蹤記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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