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7日經濟日報,記者王奐敏報導。
櫃買中心公告偉盟(8925),自6月27日起終止其普通股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櫃買中心表示,偉盟前因於2015年10月27日經新竹地方法院為記名式股票禁止轉讓之裁定,櫃買中心爰依相關規定,公告偉盟公司之普通股股票自2015年10月28日起停止櫃檯買賣。
嗣因偉盟公司未依規定公告並申報2015年度財務報告,爰併案繼續停止其普通股股票櫃檯買賣。後因偉盟經新竹地方法院裁定其記名式股票禁止轉讓至2016年4月23日終止,且偉盟於2016年5月11日補行公告申報2015年度財務報告,雖無櫃買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1項第4款停止交易之事由,惟因簽證會計師係出具無法表示意見之查核報告而新增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1項第5款應繼續停止普通股股票櫃檯買賣之事由。
綜上,因偉盟普通股股票停止櫃檯買賣原因迄未完全改善,核有櫃買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之2第1項第12款第1目停止櫃檯買賣6個月後仍未恢復買賣之情事,櫃買中心爰依同條第1項及第4項規定,公告偉盟普通股股票自6月27日起終止櫃檯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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