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文章《ETF基本要素(四):ETF的成本(上)。》已經介紹ETF的直接成本,本文接下來討論另一個成本:ETF的間接成本;間接成本,顧名思義就是與基金本身沒有關係,本身不會直接影響基金的運作,而是與股東(投資人)層面比較有關係。
間接成本大致分為四大項:
- 傭金:每次交易都要付給券商的費用。
- 買賣價差:這個是無法避免的,可以用限價來降低。
- 溢價:千萬別因為溢價折價問題而因噎廢食。
- 稅金:指數型ETF才有節稅效果。
一、傭金(commissions):
討論傭金之前,我們先了解一下什麼是手續費?什麼是傭金。
手續費是指定額的費用,例如:我們去提款機跨行提款,無論領出多少錢,一元也好,二萬元也罷,都要付5元,這個稱之為手續費。
而傭金則是按照成交額乘以百分比計算。
臺灣投資人習慣把在交易所買賣股票付出的成交額X0.1245%費用為手續費,其實這是錯誤的,正確來說他是傭金。在國內,無論是在交易所買賣股票或是在基金業者與銀行買賣共同基金,都是成交額乘以百分比,這些都是傭金,而非手續費。這些就是投資人的成本之一,無論是手續費或是傭金。
其中傭金是不合理的,但國人卻習以為常。試想:如果今天你是去提款機領錢,改成傭金制,每次提款都用提款數字去乘以一個百分比來作為手續費,你同意嗎?
我想沒有一個朋友會同意的,但臺灣的交易市場裡目前確是如此。而國外的券商基本上的傭金都算得上手續費,例如:第一理財券商無論你一筆成交量多少,都是固定的4.95美元手續費。相較之下,顯然合理多了;無論是手續費或是傭金,基本上這都是投資人的間接成本,而頻繁的交易次數會大大的增加這項成本,這是投資人要注意的事。
頻繁交易成本對報酬績效影響有多大呢?我們可以聽聽「股神」華倫·巴菲特(Warren Buffett)所言:「第四運動定律:就投資人整體而言,運動增加則報酬減少。」
二、買賣價差(bid-spreads):
可以稱之為交易價差,當一位投資人賣出一支証券的價格與一位交易對方的投資買入這支証券時價格之間的差。為了考慮到證券交易所的可交易性,這項成本幾乎無法避免的。簡單說這個買賣之間的極小差距,就是券商要賺取的搓合費用。
不太懂嗎?
我們用一個簡單的例子,假設你要賣一檔股票,你賣在50元,同時你賣出時有一位投資人用了50.05元買走你的這檔股票。那個微小的0.05元就是券商的搓合賺取的利潤。在這方面,共同基金比ETF有優勢,因為它們是在收盤後買賣,業者沒有套利的空間。
通常流通量大的ETF或股票,這個價差相當微小,而流通性不足的ETF(當然包含股票)則價差較大。這也是為什麼投資ETF,盡量要找流通量大的原因之一。
有效的要控制價差這項成本,基本上以限價掛單來買入或賣出,是最佳的辦法。
記住!這個成本不像上述的傭金可以避免(國外有免傭金ETF優惠),是無法避免的。
可以稱之為交易價差,當一位投資人賣出一支証券的價格與一位交易對方的投資買入這支証券時價格之間的差。為了考慮到證券交易所的可交易性,這項成本幾乎無法避免的。簡單說這個買賣之間的極小差距,就是券商要賺取的搓合費用。
不太懂嗎?
我們用一個簡單的例子,假設你要賣一檔股票,你賣在50元,同時你賣出時有一位投資人用了50.05元買走你的這檔股票。那個微小的0.05元就是券商的搓合賺取的利潤。在這方面,共同基金比ETF有優勢,因為它們是在收盤後買賣,業者沒有套利的空間。
通常流通量大的ETF或股票,這個價差相當微小,而流通性不足的ETF(當然包含股票)則價差較大。這也是為什麼投資ETF,盡量要找流通量大的原因之一。
有效的要控制價差這項成本,基本上以限價掛單來買入或賣出,是最佳的辦法。
記住!這個成本不像上述的傭金可以避免(國外有免傭金ETF優惠),是無法避免的。
三、溢價(premiums):
可參考這篇文章《ETF簡介(三):淨值市價與套利制度。》認識一下何謂折價?何謂溢價,這個是ETF的一項成本問題,而共同基金本身沒有這項問題。
但ETF本身有套利制度,因此本身也不是什麼大問題,但流通性不佳的ETF比較有可能長期間存在溢價與折價的問題,並且國際型ETF、及非國債券ETF也比較容易受到影響。
解決這個問題也是選擇流通量大的ETF為佳,並且別因噎廢食,為了等待折價,結果反而讓自己成本墊高。
可參考這篇文章《ETF簡介(三):淨值市價與套利制度。》認識一下何謂折價?何謂溢價,這個是ETF的一項成本問題,而共同基金本身沒有這項問題。
但ETF本身有套利制度,因此本身也不是什麼大問題,但流通性不佳的ETF比較有可能長期間存在溢價與折價的問題,並且國際型ETF、及非國債券ETF也比較容易受到影響。
解決這個問題也是選擇流通量大的ETF為佳,並且別因噎廢食,為了等待折價,結果反而讓自己成本墊高。
四、稅金(taxes):
相較於共同基金或是個股,ETF優渥的稅金待遇是勝出的原因之一。ETF因為申購贖回過程(通常以物易物,不會實現資本利得)而俱備節稅作用;但槓桿型ETF、貨幣型ETF及期貨類型之類的ETF,本身就沒有這項優勢了。
通常指數型ETF在生存期從未發放過資本利得(共同型基金及少數能做到這點),因此幾乎沒有稅賦的問題,這個就是長期投資指數型ETF有利的地方。
但槓桿型ETF、反向型及貨幣型ETF就遇上大麻煩了,因為他們實現大量的資本利得,這些要被課的稅,一分一毫都不會減少的。並且商品期貨型ETF,在美國會被課徵60%長期獲利稅和40%短期獲利稅(並且獲利是按市值認定,就算沒實現也要課徵),相當的重。另外一提貴重金屬ETF(例如:GLD這檔黃金ETF)必須要被課徵高達28%資本利得稅,因為這些金屬是被認定可以收藏的。
投資人交易方面,目前外國人投資美國,是不課交易稅的。臺灣人在臺灣賣出ETF,則是會被課0.1%證交稅。股息方面:美國會對ETF股息預先課徵30%股息稅(能不能退稅我們先不提),臺灣方面也會課徵稅(目前要朝向分離課稅)及徵收健保及長照險補充費。
稅賦是影響投資人長期報酬的主因之一,幾乎可以說是和通膨旗鼓相當。別再說什麼要與有錢人一樣的思維,要習慣跟富人一樣繳稅了。相反的,盡可能我們要降低這項稅賦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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